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 “两高”作述职报告(全文)

2017-03-12 09:35:00 新华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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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是深化司法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类案件全覆盖,当事人可随时查询案件进展。加强庭审公开,最高人民法院自去年7月1日起所有公开开庭案件都上网直播,各级法院直播庭审62.5万次,观看量达到20.7亿人次。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2680万份,访问量突破62亿人次,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在执行信息网公开信息4711万条,江苏等地法院通过网络大力推进执行过程公开,有效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度。

  九是创新司法便民措施,进一步解决群众诉讼不便问题。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针对当事人不同需求,及时提供咨询、立案、调解、接访、法律援助等个性化服务。天津、辽宁、广东、宁夏等地法院完善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网上申诉和视频接访系统接待当事人3707人次。运用微博、微信、网站等信息平台,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情为法院及时主动告知。吉林、浙江等地建立电子法院、网络法庭,实行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送达,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新疆及兵团法院开展巡回审判5400多次,内蒙古、西藏、青海等法院推广“车载法庭”,安徽、重庆、陕西等法院推广“背包法庭”,基层法官跋山涉水,深入田间地头,察民情、讲法理,用真情化解矛盾,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十是推进执行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实质进展。在全社会大力支持下,各级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共受理执行案件614.9万件,执结507.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1.6%和33.1%,执行到位金额1.5万亿元,同比上升54%。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完善执行权运行及内外部监督机制。首先向法院自身不规范执行“开刀”,全面清理积案,摸清案件底数,建立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网络平台,实现在线全程监控,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贯彻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制定财产保全等司法解释,解决乱执行、超标的查封等问题,在执行环节有效保护产权。发挥我国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破解长期存在的“查人找物”难题。与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10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即可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和相关信息,实现了执行模式的根本变革。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各级法院累计网拍43万余次,成交额2700多亿元,成交率达到90.1%,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1亿元,既提高了财产变现率,又遏制了拍卖中的腐败。推进“信用中国”建设,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会同国家发改委等40多个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89万例,限制62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229万人次乘坐高铁。湖南、黑龙江、江西等地法院深化异地执行协作。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福建、广西、四川等地法院通过专项执行活动,形成打击“老赖”高压态势。依法惩治拒不执行裁判行为,司法拘留1.6万人,追究刑事责任2167人,让司法裁判真正成为惩治违法失信的利剑。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全国政协大力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四年来,各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共同推动和见证了人民司法事业的新发展。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只要我们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牢牢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的道路就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我们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适应问题,有的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特别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足。二是在推进司法改革中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有的法院在员额制改革中搞平均主义或论资排辈,有的院庭长放权以后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三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一些条件艰苦地区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基层法院管理有待加强,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有的法官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时有发生,对司法权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五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一些法院办案压力巨大,有的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身心状况堪忧。六是法官权益保障工作还不到位,执法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努力加以解决。

  

责编:陈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