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EvtN lianghui.huanqiu.comarticle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建议提高个税免征额度/e3pn4lb1l/e3pn51gea/e3pn51qoe政协委员建议提高个税免征额度,您支持吗?支持反对今日15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共有16名委员发言。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张世平: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自身权益得到了较好实现,但同时也承担了较高的改革成本,至今仍有一些遗留问题尚未彻底解决。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道出了职工群众的心声。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必须妥善处理好推进改革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职工群众。为此,提出四点建议:一、共商改革大计,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利。目前我国职工已达3.5亿。让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事项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话语权,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也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具体体现。把“依靠”当口号喊、当标签贴,忽视甚至损害职工利益,这样的改革不可能得到职工认同。政府出台相关改革政策时,一定要增强群众观念,尊重职工民主权利,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得到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拥护。要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包括非公和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职代会。凡涉及改组改制、职工安置、工资分配等相关决策,必须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经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决不能仅仅由管理层说了算,坚决避免未经任何民主程序强制推行的错误做法。 二、共推改革发展,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广大职工是改革的重要依靠力量,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其劳动热情和创造激情,为他们广泛参与改革搭建平台,防止变“主人翁”为“主人空”。目前我国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与建设“技工大国”的要求不相适应,技术工人严重匮乏,供需缺口在2200万人到3300万人之间,职工中具有初级职称和无职称的高达76%,城镇从业人员中有技能的劳动者仅占36%。应把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推动完善职业教育相关立法,加大政府和用人单位对职业培训的投入,理顺职业培训工作机制,落实对农民工的免费培训计划;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拓展职工成长成才空间。三、共享改革成果,确保各项民生政策惠及职工群众。目前,广大劳动者实际收入增长缓慢,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相协调,尤其是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收入更低,多在2200元到2600元之间。据全总第七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70.3%的职工对当前工资收入水平表示“一般”或“不满意”。应早日出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落实劳动报酬比重提高和职工工资增长的具体目标,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工资逐年增长,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合理运用税收杠杆,降低中小企业税负水平,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更低的增值税税率或免除增值税,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度;加强财政性社保支出向特困群体倾斜,提高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避免二次分配环节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四、共帮困难职工,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目前仍有不少职工生活比较困难或相当困难。在制定新一轮改革政策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 实际情况,及时出台配套政策,从源头上避免造成新的困难群体的同时,帮助有困难职工脱困。应把困难职工帮扶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预算,健全财 政、劳动、民政、教育、卫生等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共同对困难职工进行救助。政府承诺的事项要尽快落实,让职工群众真正看得见、摸得着,防止光打雷、不下雨。1394185980000责编:张阳中国网139418598000011["9CaKrnJk0gb","9CaKrnJEvsK","9CaKrnJEvs9","9CaKrnJEvm9","9CaKrnJEvcj","9CaKrnJEvbS","9CaKrnJEv3u"]{"email":"zhangyang@huanqiu.com","name":"张阳"}
政协委员建议提高个税免征额度,您支持吗?支持反对今日15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共有16名委员发言。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张世平: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自身权益得到了较好实现,但同时也承担了较高的改革成本,至今仍有一些遗留问题尚未彻底解决。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道出了职工群众的心声。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必须妥善处理好推进改革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职工群众。为此,提出四点建议:一、共商改革大计,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利。目前我国职工已达3.5亿。让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事项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话语权,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也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具体体现。把“依靠”当口号喊、当标签贴,忽视甚至损害职工利益,这样的改革不可能得到职工认同。政府出台相关改革政策时,一定要增强群众观念,尊重职工民主权利,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得到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拥护。要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包括非公和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职代会。凡涉及改组改制、职工安置、工资分配等相关决策,必须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经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决不能仅仅由管理层说了算,坚决避免未经任何民主程序强制推行的错误做法。 二、共推改革发展,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广大职工是改革的重要依靠力量,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其劳动热情和创造激情,为他们广泛参与改革搭建平台,防止变“主人翁”为“主人空”。目前我国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与建设“技工大国”的要求不相适应,技术工人严重匮乏,供需缺口在2200万人到3300万人之间,职工中具有初级职称和无职称的高达76%,城镇从业人员中有技能的劳动者仅占36%。应把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推动完善职业教育相关立法,加大政府和用人单位对职业培训的投入,理顺职业培训工作机制,落实对农民工的免费培训计划;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拓展职工成长成才空间。三、共享改革成果,确保各项民生政策惠及职工群众。目前,广大劳动者实际收入增长缓慢,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相协调,尤其是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收入更低,多在2200元到2600元之间。据全总第七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70.3%的职工对当前工资收入水平表示“一般”或“不满意”。应早日出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落实劳动报酬比重提高和职工工资增长的具体目标,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工资逐年增长,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合理运用税收杠杆,降低中小企业税负水平,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更低的增值税税率或免除增值税,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度;加强财政性社保支出向特困群体倾斜,提高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避免二次分配环节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四、共帮困难职工,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目前仍有不少职工生活比较困难或相当困难。在制定新一轮改革政策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 实际情况,及时出台配套政策,从源头上避免造成新的困难群体的同时,帮助有困难职工脱困。应把困难职工帮扶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预算,健全财 政、劳动、民政、教育、卫生等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共同对困难职工进行救助。政府承诺的事项要尽快落实,让职工群众真正看得见、摸得着,防止光打雷、不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