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1bu2作者:张姝欣 孟晨lianghui.huanqiu.comarticle吕忠梅:关注环境,更要关注老百姓的健康风险/e3pn4lb1l/e3pohqpj3/e3q97kqii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接受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国策说”专访。她认为,环保不仅要打击环境犯罪,加强环境监管,还必须关心人的健康,应在现有基础上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实现环境保护“以人民为中心”。打击环境犯罪 需要法律衔接在环保问题被推到风口浪尖的今天,单靠环保部门“单兵独斗”,通过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的手段,约束污染企业的排污行为显然难成气候。法律成为捍卫环保必不可少的武器,随着新《环保法》的出台,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当前,我国环境立法已形成了较完善的法律架构,立法数量蔚为可观。“但这些法律存在重复、冲突、不衔接等问题。”吕忠梅说。为此,她在今年提出了将环境法典编纂列入下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议案,希望建立环保法与单行法律间的有序衔接和关系,保证相关法律间不打架。在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保护环境:民事法律加大对公民因污染和破坏造成的人身和财产受害的保护力度;刑法在打击环境犯罪、制裁破坏环境者以及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法律所无法比拟的。近年来,环境司法有了长足进步,民事诉讼开局顺利,在刑事诉讼领域喜忧参半。吕忠梅认为,近年来环境犯罪的刑法手段运用虽有进步,但并未达到预期效果。通过对环境刑事案件的调查发现,一方面是资源类犯罪案件较多,如砍伐森林树木、偷猎野生动物等,这种犯罪对生态环境危害后果较重、甚至会导致某种物种灭绝,但由于缺乏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衡量,导致轻刑化现象明显。另一方面,环境污染罪情况复杂,如企业犯罪中指挥者与操作者间的定罪量刑规则不清晰,偷排污物的犯罪嫌疑人难以找到、取证困难等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新环保法做了一些规定,刑法修正案(八)降低了环境犯罪的“门槛”。2月初,最高检与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为解决取证难问题提供了方案。“《办法》旨在通过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程序,保证将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犯罪行为、相关证据能够比较好的移送给侦查起诉机关,实现无缝对接。”吕忠梅指出。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需要全民参与环保关乎每一个人的利益,如何真正加强公众监督的力量?吕忠梅强调,公众参与是环境保护不可缺少的力量,许多国家都通过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公益诉讼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公益诉讼是一种“勇敢者的诉讼”,需要有更多的公益组织勇敢的站出来,为保护生态环境,将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和单位告上法庭。关于备受关注的“常州毒地”案公益诉讼败诉事件,吕忠梅已经请代理律师提供相关资料,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她认为,这个案件无论最后是什么结果,都会因为汇集了公益诉讼涉及的几乎所有问题而成为“标志性案件”。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她认为大家普遍关注的“天价诉讼费”只是程序问题并不能成为核心,这个案件关键在实体法方面,现行法律未对原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收储中心、现土地使用权人的污染治理或者土地修复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现在已有的土地修复计划是否能够满足生态保护的要求,也缺乏科学依据。环保组织认为虽修复但未达效果,要求继续进行修复。“这个案件既有立法问题也有司法问题,既有实体问题也有程序问题,因为尚未看到全部证据资料,无法对案件本身进行判断,但这些问题如何处理,对于司法能力和智慧都是考验。”吕忠梅期待这起案件能够得到妥善解决,促进环境司法发展。完善环境标准,需建立健康风险评估体系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也是吕忠梅近年来一直研究的问题。“前几年出现了一些‘怪现象’,排污企业附近的儿童血铅明显升高,甚至出现了群体性事件,但调查结果却是企业全部达标排放。” 吕忠梅说,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在我国没有建立以保障人体健康为核心的环境标准体系,一些与人群健康有关的污染物,也没有纳入环境监测的范围。那么环境污染究竟会带来多大范围和程度的健康影响?需要有长期科学研究和数据积累。一些环境保护比较先进的国家,做了几十年的跟踪研究。中国在2007年制定了第一个《环境与健康保护行动计划(2007—2015)》,但没有得到真正执行。2014年新环保法虽然建立了环境与健康制度,但也因缺乏配套没有得到实施。在她看来,实施环境与健康制度,最重要的是对环境污染进行健康风险评估,这就需要建立专门的评估机构,组织力量对大气污染、重金属、有毒化学品所可能产生的人群健康风险进行调查、监测评估,这需要有稳定的平台、多学科合作以及长期的数据积累,才能对各种污染物可能产生的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健康风险作出预测。目前,这些都还处于空白状态。“环境保护部门不能光做消防员,也要做守门人!”让她欣慰的是,国家刚刚发布了“十三五”环境与健康的规划,开始对全国的重金属污染进行调查。环保部也正在制定《环境与健康工作管理办法》,还在酝酿设立国家健康风险评估中心,为运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制度进行准备。吕忠梅说:“如何让在污染发生时没有人受害,或者最大程度的减少人群健康损害,才是以人为本的环境保护。”(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国策说工作室 张姝欣 孟晨)1489200360000责编:胡适真人民日报中央厨房148920036000011[]//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7/0311/20170311104747921.png{"email":"hushizhen@huanqiu.com","name":"胡适真"}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接受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国策说”专访。她认为,环保不仅要打击环境犯罪,加强环境监管,还必须关心人的健康,应在现有基础上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实现环境保护“以人民为中心”。打击环境犯罪 需要法律衔接在环保问题被推到风口浪尖的今天,单靠环保部门“单兵独斗”,通过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的手段,约束污染企业的排污行为显然难成气候。法律成为捍卫环保必不可少的武器,随着新《环保法》的出台,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当前,我国环境立法已形成了较完善的法律架构,立法数量蔚为可观。“但这些法律存在重复、冲突、不衔接等问题。”吕忠梅说。为此,她在今年提出了将环境法典编纂列入下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议案,希望建立环保法与单行法律间的有序衔接和关系,保证相关法律间不打架。在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保护环境:民事法律加大对公民因污染和破坏造成的人身和财产受害的保护力度;刑法在打击环境犯罪、制裁破坏环境者以及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法律所无法比拟的。近年来,环境司法有了长足进步,民事诉讼开局顺利,在刑事诉讼领域喜忧参半。吕忠梅认为,近年来环境犯罪的刑法手段运用虽有进步,但并未达到预期效果。通过对环境刑事案件的调查发现,一方面是资源类犯罪案件较多,如砍伐森林树木、偷猎野生动物等,这种犯罪对生态环境危害后果较重、甚至会导致某种物种灭绝,但由于缺乏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衡量,导致轻刑化现象明显。另一方面,环境污染罪情况复杂,如企业犯罪中指挥者与操作者间的定罪量刑规则不清晰,偷排污物的犯罪嫌疑人难以找到、取证困难等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新环保法做了一些规定,刑法修正案(八)降低了环境犯罪的“门槛”。2月初,最高检与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为解决取证难问题提供了方案。“《办法》旨在通过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程序,保证将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犯罪行为、相关证据能够比较好的移送给侦查起诉机关,实现无缝对接。”吕忠梅指出。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需要全民参与环保关乎每一个人的利益,如何真正加强公众监督的力量?吕忠梅强调,公众参与是环境保护不可缺少的力量,许多国家都通过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公益诉讼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公益诉讼是一种“勇敢者的诉讼”,需要有更多的公益组织勇敢的站出来,为保护生态环境,将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和单位告上法庭。关于备受关注的“常州毒地”案公益诉讼败诉事件,吕忠梅已经请代理律师提供相关资料,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她认为,这个案件无论最后是什么结果,都会因为汇集了公益诉讼涉及的几乎所有问题而成为“标志性案件”。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她认为大家普遍关注的“天价诉讼费”只是程序问题并不能成为核心,这个案件关键在实体法方面,现行法律未对原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收储中心、现土地使用权人的污染治理或者土地修复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现在已有的土地修复计划是否能够满足生态保护的要求,也缺乏科学依据。环保组织认为虽修复但未达效果,要求继续进行修复。“这个案件既有立法问题也有司法问题,既有实体问题也有程序问题,因为尚未看到全部证据资料,无法对案件本身进行判断,但这些问题如何处理,对于司法能力和智慧都是考验。”吕忠梅期待这起案件能够得到妥善解决,促进环境司法发展。完善环境标准,需建立健康风险评估体系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也是吕忠梅近年来一直研究的问题。“前几年出现了一些‘怪现象’,排污企业附近的儿童血铅明显升高,甚至出现了群体性事件,但调查结果却是企业全部达标排放。” 吕忠梅说,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在我国没有建立以保障人体健康为核心的环境标准体系,一些与人群健康有关的污染物,也没有纳入环境监测的范围。那么环境污染究竟会带来多大范围和程度的健康影响?需要有长期科学研究和数据积累。一些环境保护比较先进的国家,做了几十年的跟踪研究。中国在2007年制定了第一个《环境与健康保护行动计划(2007—2015)》,但没有得到真正执行。2014年新环保法虽然建立了环境与健康制度,但也因缺乏配套没有得到实施。在她看来,实施环境与健康制度,最重要的是对环境污染进行健康风险评估,这就需要建立专门的评估机构,组织力量对大气污染、重金属、有毒化学品所可能产生的人群健康风险进行调查、监测评估,这需要有稳定的平台、多学科合作以及长期的数据积累,才能对各种污染物可能产生的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健康风险作出预测。目前,这些都还处于空白状态。“环境保护部门不能光做消防员,也要做守门人!”让她欣慰的是,国家刚刚发布了“十三五”环境与健康的规划,开始对全国的重金属污染进行调查。环保部也正在制定《环境与健康工作管理办法》,还在酝酿设立国家健康风险评估中心,为运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制度进行准备。吕忠梅说:“如何让在污染发生时没有人受害,或者最大程度的减少人群健康损害,才是以人为本的环境保护。”(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国策说工作室 张姝欣 孟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