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r5n7 lianghui.huanqiu.comarticle高峰委员建议:“袭医”与“袭警”同罪/e3pn4lb1l/ed453131m/ed6j6r9gv近年来,袭医事件屡屡发生,不仅让医者寒心,也不利于社会健康发展。如何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台联会长高峰建议,与国外先进医护体系看齐,将“袭医”与“袭警”同罪,加强震慑效应,提高犯罪成本。 高峰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事实充分证明,医护人员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是保障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白衣战士。即将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提高了对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视程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面向较宽、有效抓手不足的问题。 “以往案例袭医罪量刑过轻,往往行政拘留加低额罚款,震慑不足,暴力伤医有恃无恐。”高峰说,警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医生同样在守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袭警罪可以处三年到七年刑期。应与国外先进医护体系看齐,将“袭医”与“袭警”同罪,加强震慑效应,提高犯罪成本。还应将袭医事件纳入领导考核一票否决制,加强袭医事件考核力度,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医院、卫健委等各级相关领导督查督导,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在补齐公共医疗安检短板方面,高峰建议,在医院设置安检门和安检系统,自动识别通过人员是否随身携带危险物品,增设面部识别系统,对有不良案例的危险人员自动进行警示。还应创设医患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基层矛盾要上移到仲裁机构协调,为投诉群众提供有效反馈。 高峰还建议,将医保监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于医闹、伤医的个人,给予公开曝光、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停止相应医保报销期限等惩戒措施。 1590139800000责编:李莹莹北京日报客户端159013980000012[]//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20/0522/17/31/20200522053136807.png{"email":"liyingying@huanqiu.com","name":"李莹莹"}
近年来,袭医事件屡屡发生,不仅让医者寒心,也不利于社会健康发展。如何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台联会长高峰建议,与国外先进医护体系看齐,将“袭医”与“袭警”同罪,加强震慑效应,提高犯罪成本。 高峰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事实充分证明,医护人员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是保障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白衣战士。即将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提高了对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视程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面向较宽、有效抓手不足的问题。 “以往案例袭医罪量刑过轻,往往行政拘留加低额罚款,震慑不足,暴力伤医有恃无恐。”高峰说,警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医生同样在守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袭警罪可以处三年到七年刑期。应与国外先进医护体系看齐,将“袭医”与“袭警”同罪,加强震慑效应,提高犯罪成本。还应将袭医事件纳入领导考核一票否决制,加强袭医事件考核力度,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医院、卫健委等各级相关领导督查督导,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在补齐公共医疗安检短板方面,高峰建议,在医院设置安检门和安检系统,自动识别通过人员是否随身携带危险物品,增设面部识别系统,对有不良案例的危险人员自动进行警示。还应创设医患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基层矛盾要上移到仲裁机构协调,为投诉群众提供有效反馈。 高峰还建议,将医保监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于医闹、伤医的个人,给予公开曝光、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停止相应医保报销期限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