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r6TO lianghui.huanqiu.comarticle陆爱益代表:以立法形式规定医院安检制度/e3pn4lb1l/ed453131m/ed6j6r9gv 本报讯(记者郑博超)“现在的医疗场所是一个开放的公共场所,没有设置任何的防护设施,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每一次伤医案件发生后,都有医护人员呼吁设置安检设施。”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成人精神科一病区主任陆爱益建议,以立法形式规定进入医院接受安检、加强医警联动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医护人员从业风险,保障医护人员人身安全。 今年以来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冒着生命危险冲在战疫一线的医护人员,赢得全社会崇敬。但暴力伤医、医闹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甚至在疫情期间也有发生。身为一线医护人员,陆爱益一直关注和思考着这个问题。 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陆爱益注意到,近来福建、北京等一些地方人大先后出台了尊医重卫的地方法规,明确规定了医院安检、医警联动等措施,为医院安全提供法律支持。受此启发,陆爱益从立法层面提出,应总结各地经验,就如何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安全作出更明确、更完善的规定。 对于检察机关近年来从严惩治暴力伤医犯罪的努力,陆爱益十分肯定并表示感谢。她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极端暴力犯罪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推动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同时,她建议检察机关主动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做好舆论引导,宣传涉医的各种法律法规,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积极氛围。“希望检察机关多为我们广大医护工作者发声,结合办案发现问题,推动立法,就如何营造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良好环境作出更明确、更完善的规定。” 1590300360000责编:樊羽玮检察日报159030036000011[]//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20/0524/20200524020703762.jpg{"email":"fanyuwei@huanqiu.com","name":"樊羽玮"}
本报讯(记者郑博超)“现在的医疗场所是一个开放的公共场所,没有设置任何的防护设施,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每一次伤医案件发生后,都有医护人员呼吁设置安检设施。”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成人精神科一病区主任陆爱益建议,以立法形式规定进入医院接受安检、加强医警联动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医护人员从业风险,保障医护人员人身安全。 今年以来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冒着生命危险冲在战疫一线的医护人员,赢得全社会崇敬。但暴力伤医、医闹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甚至在疫情期间也有发生。身为一线医护人员,陆爱益一直关注和思考着这个问题。 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陆爱益注意到,近来福建、北京等一些地方人大先后出台了尊医重卫的地方法规,明确规定了医院安检、医警联动等措施,为医院安全提供法律支持。受此启发,陆爱益从立法层面提出,应总结各地经验,就如何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安全作出更明确、更完善的规定。 对于检察机关近年来从严惩治暴力伤医犯罪的努力,陆爱益十分肯定并表示感谢。她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极端暴力犯罪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推动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同时,她建议检察机关主动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做好舆论引导,宣传涉医的各种法律法规,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积极氛围。“希望检察机关多为我们广大医护工作者发声,结合办案发现问题,推动立法,就如何营造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良好环境作出更明确、更完善的规定。”